枣庄市财政局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名单的公告
根据《枣庄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枣财采[2010]6号)规定,我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年度定期登记备案制度。凡符合规定条件、愿意从事本市政府采购代理事宜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向枣庄市财政局提交登记备案申请,经考察、审查、确认后,予以公告。未经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从事本市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事宜。
2010年11月30日,市财政局通过“枣庄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公告。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规定时间内,共有24家代理机构提报了登记备案资料。经综合考查,除1家代理机构待定外, 现将认定的23家代理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告如下:
山东华标招标公司、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山东龙融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东晨旭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青岛采购招标中心、山东中技招标公司、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三和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鲁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同泰项目管理公司、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朝阳招标公司、山东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山东通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鲁正招标公司、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枣庄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