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相关要求,现就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提报2022年度政府采购需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计划编报要求
1、资金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提报本部门、单位的2022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的资金,包括部门业务费、专项经费、以学校办学经费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等经费。
备注:各部门、学院分配的党建经费、工会经费(不包括经费主管部门)和学生管理经费不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学校要求,不允许采购资产类货物。
2、编报范围:拟在2022年度采购山东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目录以外3000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编报年度采购计划。《山东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年度计划采购表(分货物、服务、工程)(见招标办网站http://zbb.uzz.edu.cn/)。
3、递交顺序:使用单位编制年度计划表先递交经费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整理汇总后递交归口部门。资产类项目、复印纸报国资处,其他类报招标办。属于项目库的项目按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4、各部门、各单位需要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空调,以上货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山东省批量集中采购。参考配置方案2020采购方案,供货时以实际供货为准。科研专用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有特殊配置要求,可以不参照省批量集采方案执行的,具体由经费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方案数量不能超过3个。
5、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前期的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工作,采购需求要科学、全面、详细。货物类至少要参考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品牌,不得按照一个品牌的技术要求填写,更不得有针对某一品牌或排斥某一品牌的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均应对所提报的采购需求合法合规性负责,如果出现供应商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投诉,由采购需求提报部门负责解释和答复。
二、提报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提报的政府采购需求,要落实好采购资金,采购需求务必科学合理、据实制定,既不能超出预算金额,造成无法采购,也不能远低于项目预算,造成资金浪费。
2、提报的政府采购需求最终以学校审核批复的结果为依据上报执行。
3、年度采购计划逾期不报,造成的后果由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自行负责,年中原则上不再接收采购计划。
三、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1年12月10日前报招标办(7号行政楼112室),预期视为无采购需求。
联系人:牛磊 3785739(小号65082)
四、政府采购主要方式:
公开招标:货物、服务和工程金额400万元以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50万元以上的需要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公告时间为20日。
邀请招标:(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三)货物、服务和工程金额400万元以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50万元以上。公告时间为20日。
竞争性磋商:(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六)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公告时间为10日。
竞争性谈判:(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公告时间为3工作日。
单一来源:(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公告时间为5工作日。
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公告时间为3工作日。
招标办公室
2021.11.1